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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51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7-05-17 10:59:00
来源: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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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曾玉芳委员:
  市政协办公厅转来您在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在深圳前海建设跨境财富管理中心的提案》(第20170519号),该件由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前海管理局分办。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前海开发开放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打造前海财富管理中心一直以来是前海重要的产业发展方向,前海将对标世界金融中心,向粤港澳大湾区“曼哈顿”的目标迈进,您的提案对我们具有重要启发和指导意义。现根据我局职能并结合前海开发建设的最新工作进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产业规划方面
  (一)前海目前已全面落实深圳市对资产管理行业的相关扶持政策《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深府﹝2010﹞103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府办﹝2010﹞100号),从工商登记、税收政策、财政奖励、产业集聚及行业规范发展等方面,大力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发展。
  (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我局通过出台《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资金申报指南》,加大对优质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吸引资产管理机构落户前海。
  (三)强化财富管理行业的服务。前海目前正在打造的“前海深港基金小镇”。作为我国自贸区内首个基金小镇,重点发展与深圳特征匹配的对冲基金中心、创投基金中心/金融科技先导区、大型资管中心三大产业集群,内设基金小镇服务中心,联合政府职能部门、行政监管部门以及其他第三方金融服务机构,为基金小镇入驻企业及个人提供基金行业生态圈“一站式”服务。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片区已集聚了公募基金8家、基金子公司22家、基金独立销售机构13家,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4家、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11家,为内地、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提供一站式跨境财富管理服务。
  二、关于平台建设方面
  (一)前海管理局拟联合深交所、港交所筹建前海国际资本服务中心,发挥两地交易所资源优势,为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私募业务和跨境业务提供信息发布、在线路演、政策咨询、国际交流和资金募集等服务。
  (二)在我局大力推动下,中国结算、深交所旗下的深证通与香港金管局的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 (cmu)平台合作推出“基金互认服务平台”,已开始为互认基金提供多项跨境基金服务。我局支持相关机构继续加强基金互认服务平台的建设,提升为互认基金提供的各项服务,推动基金互认的深入落实和发展。
  (三)建设前海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前海区内已设立的“前海联合交易中心”,是香港交易所集团发起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依托港交所集团资源与优势,引入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等境外交易平台的理念与经验,结合中国内地市场大宗商品发展情况,旨在打造一个集金融资产与实物资产于一体的交易平台,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三、关于业务创新方面
  (一)外商投资股权投资试点(qflp)和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qdie)跨境双向股权投资积累了一定的成功经验。在市金融办的统筹和支持下,截至2016年底,前海qflp试点管理企业已达106家,基金20家,累计注册资本超过267亿元。境外股权投资方面,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25亿美元额度。截至2016年底,已有41家前海企业获得了qdie试点资格,累计备案35家境外投资主体,获批额度高达9.6亿美元。
  (二)便利前海区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流程。我局已对odi实施便利化备案流程,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项目,可以直接在前海备案,材料齐全当天即可出证,至一季度末,片区实际利用外资6.95亿美元,同比增长67%,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服务。
  (三)加快推动外商投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在前海设立的步伐,我局今年初已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请示反映该项诉求,探索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吸引外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在前海聚集发展。
  四、关于法规及监管机制方面
  (一)前海法治示范区建设不断深化。前海是全国唯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坚持立法先行,已形成了基础性立法、产业性规定和配套性制度三管齐下的前海特色法规制度体系,近期刚出台的《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规划纲要(2017—2020)》从总体上勾画出接轨国际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愿景和建设路径,为金融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创新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前海监管模式不断完善。首创中央地方合作监管“前海模式”,我局和深圳证监局签署了《私募基金监管合作备忘录》,共同开发了“深圳私募基金监管与服务平台”,通过监管模式创新,有效弥补了监管短板,得到证监会李超副主席的高度肯定和批示。下一步还将继续探索完善资管混业的综合金融监管机制。
  (三)内地与香港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不断强化。在内地和香港金融监管合作框架下,我局不断探索加强内地与香港金融监管的协调合作,完善跨境收支监测分析和信息共享机制,共同防范金融风险跨境传导,并已将该项合作诉求反映在今年向国务院提交的“金融20条”请示中。
  (四)跨境金融风险总体可控。根据人行深圳中支《关于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明确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广东省内结算银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非现场监测,完善预警指标,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现场核查检查。前海的跨境金融创新牢牢把握金融安全的底线,截至目前未收到监管部门关于区内金融企业违规跨境使用人民币的通知。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一方面加强投资者宣传教育。整合各单位宣传资源,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网点、社区服务站、街道等深入基层开展金融知识宣传,进一步打造辐射面广、参与度高、影响力大的金融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的金融素质和风险识别防范能力。另一方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开通投诉热线,畅通消费者保护渠道。依托深圳国际仲裁院等商事仲裁调解机构,构建多元化、国际化纠纷仲裁和调解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五、关于税收方面
  (一)实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深圳市政府《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深府﹝2010﹞103号)和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府办﹝2010﹞100号)中,已明确“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和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不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采取‘先分后税’方式,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
  (二)积极向相关主管部门争取政策支持。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我们全面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另一方面对有利于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产业诉求,我们积极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推动金融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六、关于科技金融方面
  (一)鼓励片区金融企业开展科技金融创新。全国首家民营互联网银行微众银行落户前海,该行已通过科技创新推出多款针对小微企业和创业企业的产品,预计2020年该行客户数量达12778万人、贷款达5458亿元,成为全国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银行,有效满足小微企业和创业企业的融资需求,为普惠金融探索和积累创新经验。下一步,我局还将继续引进与财富管理行业相关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及配套服务机构,支持片区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业务、产品和服务的创新。
  (二)利用“大数据”创新监管手段。针对私募领域,我局与证监局联合共建了私募基金预警平台,通过数据归集和共享机制,实现对前海私募企业的实时监测、在线预警和精准治理;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我局通过前海企业信用画像系统、南山公安分局火眼项目、第一网贷、数联铭品等互联网和大数据平台,实现对前海p2p等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多维度风险监测、预警和分析,并将相关数据导入全市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系统,努力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区。
  七、关于人才吸引方面
  (一)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2016〕81号),对在前海符合条件的金融业人才实施创新人才奖等扶持政策。
  (二)制定前海特色的人才激励机制。深圳市政府出台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我局还出台了关于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相关细则,建立了市区两级人才吸引机制。
  (三)完善人才引进及配套措施。前海是“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为进一步形成新一轮的人才政策优势,我局近期起草了《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化深港人才合作加快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措施》,内容涵盖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各个环节,覆盖境内外人才的居留、执业从业、创新创业、投资兴业、交流合作、生活便利、组织保障等各类活动,目前正在向中央有关部委积极争取政策措施出台。
  八、关于宣传推广方面
  我局先后成功主办或协办了“全球金融治理与创新”为主题的t20前海国际金融论坛、前海金融政策推介会、“复杂利率环境的挑战与应对”为主题的中国寿险业前海峰会、首届中国深圳fintech峰会,参展深圳国际金博会,今后也将通过成立相关专业顾问委员会、定期举办跨境财富管理领域的学术交流论坛、会议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前海金融政策影响力和吸引力。
  您的提案内容全面、分析翔实、建议具体,对前海金融业高端资源的集聚发展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将汲取您的建议进一步推动前海金融业的稳健发展,但由于相关建议涉及到中央事权,对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与市金融办和中央驻深监管单位等部门的联动,共同推动前海金融业的创新发展。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全力争取《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化深港金融合作 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的若干政策》(简称“金融20条”)在香港回归20周年的重要时间节点得到国务院批复出台。“金融20条”是我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圳前海开放创新的指示精神,会同市金融办紧紧围绕深港合作主线联合香港特区政府、中央驻深金融监管部门共同起草的20条重要金融创新政策建议,内容包括率先落实cepa框架下的开放措施,加快推进内地和香港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和资金市场的互联互通,促进资金、人才、信息等要素的跨境优化配置等方面,这将对打造前海跨境财富管理中心起到重要助推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前海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前海管理局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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