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办公厅转来您在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建设深港数据标准、平台特区,助港青以创新创意创业的提案》(第20160386号)和《关于建设深港数据标准及平台的提案》(第20160331号),由于两提案建议内容相同,现合并办理。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前海建设发展的关注、支持和参与!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深港数据标准平台的建议,经研究和综合市经贸信息委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订立深港可交换的贸易数据标准
前海肩负着深港合作的重要历史使命,是香港与内地紧
密合作的先导区,在产业、人才、法治、开发建设等各方面都与香港有深度的合作。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应用,跨境电商、互联网金融等行业快速发展,深港两地间的货物贸易、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互联互通更为频繁。贸易数据标准的统一,有助于促进深港两地贸易要素高效便捷流动、贸易市场互联互通,提升深港之间贸易自由化程度,推进深港经济融合发展。
从政府角度出发,贸易数据包括了海关、国检、外汇、税收、银行等各个部门的数据组成。目前,深圳各联检部门、行政职能部门之间的数据还未能实现完全的交换和共享,近年来深圳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也通过海关通关一体化、关检合作“三个一”、无纸化通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等改革措施,实现数据标准的逐步统一和共享共用,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从企业角度出发,贸易数据包括买卖双方的信息、仓储、配送、物流、货品、交易过程中的配套或增值服务的使用等在贸易过程中所能涉及到的各类数据。从企业经营的角度出发,国内各大型的电商平台(淘宝、京东、唯品会等)与国际的各类大型电商平台(亚马逊、ebay等)都存在竞争与共赢的关系,大数据的挖掘与应用是各商家的商业机密及武器,如由市场决定,要订立统一的标准实现货物贸易中商家数据的交换和共享,实现起来难度较大。
数据标准的统一在技术层面上说是可以实现的,目前深港两地的检验部门如海关、检验检疫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合作和信息交换,如两地海关推出的深化粤港查验结果参考互认合作,通过绿色关锁让车辆一次查验两地放行。考虑到香港是国际自由贸易港,前海是在逐步改革创新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海关监管模式、检验检疫要求、资金结算方式、税收制度等各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异,要实现深港数据的统一标准,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加快推进国内各政府部门、口岸监管部门之间数据标准的统一,进一步推进深港两地同业部门的深入合作,以合作项目为切入口,梳理可交换数据的项目等,逐步发展出一套深港可交换的贸易数据标准。
二、关于建设开放互通深港贸易大数据平台
前海通过互联网思维,利用信息化手段,致力于打造高效便捷、法制化、市场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了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促进深港贸易要素的融合发展,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分类建立公共服务平台,为未来联通深港,建设深港贸易大数据平台奠定夯实的基础。
(一)2015年开始深圳市大力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工作。依托市政府主导的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贸易和运输企业通过单一平台一点接入,一次性递交满足监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化单证和电子信息,监管部门处理状态(结果)通过单一平台反馈给申报人。监管部门按照确定的规则,共享监管资源,实施联合监管。前海作为深圳市改革创新的先行先试区域,去年已经完成了单一窗口1.0版本建设,今年会进一步完善提升。争取更多的监管部门和业务部门接入统一平台,单一窗口建设将从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口岸监管部门逐步扩大至国际贸易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推动贸易许可、外汇、国税等政府管理部门按照各自对贸易、运输企业的管理要求,通过单一窗口平台办理企业相关行政审批、许可和登记等事项,实现许可件、外汇结算和退税等业务一站式办理。通过单一窗口的建设,开展国际贸易数据简化和标准化,推动相关部门管理创新及口岸执法流程优化。
(二)2016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我市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6〕17号)有关精神,我市制定了《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该《实施方案》,前海管理局将牵头建设产业综合服务平台,打造跨境电子商务良好健康生态。具体而言,一是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数据标准,建立数据信息传输、开放、共享和使用的规则规范,保障系统及数据安全,依法保护各接入方的合法权益,增强数据开发、大数据服务等功能,提升数据管理服务能力。二是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服务中心,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对各类平台商品信息、物流信息、金融服务、知识产权、风险防控等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运用,实现跨境电子商务数据的交换汇聚,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通过搭建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可以有效整合全市以及深港之间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资源并形成有机整体,打破原有散兵游勇式的产业状态,建立公共服务资源共享的标准和规范,促进服务资源共享与互联互通,为跨境服务贸易提供良好的线上平台及生态型专业化第三方配套服务,形成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和服务能力,依托政策杠杆、行业组织、咨询机构及其他互联网相关资源,加强产业链对接与价值链创新合作,构建多方共赢的深港跨境电商生态圈。
三、关于建立前海数据特区
前海一直致力于打造安全、开放、共享的信息环境《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建设实施方案》中提到“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的信息交互环境。启动数据通信专用通道建设。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香港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内经营特定形式的部分增值电信业务,建设深港互联互通的信息环境”。建设“国际通信专用通道”是国务院批复的前海改革创新22条之一,是前海打造亚太地区重要生产性服务业中心、拓展国际业务和吸引海外客户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深港合作的重要基础设施。国际通信专用通道的投入使用能提高跨境数据传输稳定性,时延缩减一半以上,可以满足绝大部分行业的国际数据业务需求。
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要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发展电子政务,构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通信息壁垒,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更好用信息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科学决策”。更提出要正确处理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
对政府部门来说,开放不涉及国家安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数据,逐步消除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可以为数据市场提供元素,激发市场活力。但建立数据“特区”,必须考虑做好以下两件事情,逐步开放。 一是保障数据安全。在信息时代,数据已经成为企业核心资产和国家重要战略资源,保障数据的采集、存储、传输和交易安全是首要条件。二是建立交易规则,如公开交易原则、公平交易原则、合同自由原则等等。要建立保障隐私及数据安全的保护法例,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制定网络安全标准,明确保护对象、保护层级、保护措施。在不违反国家政策及法律规定,不威胁国家安全的情况下,我们将积极探索,向中央有关部门争取数据特区的逐步开放。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