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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管理局关于征求《前海管理局关于修改<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操作指引(试行)>等6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08 18:34:00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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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法定机构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清理涉企涉民办事证明文件“兜底规定”,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 号)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司函〔2019〕号)的要求,我局起草了《前海管理局关于修改<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操作指引(试行)>等6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改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现就《修改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8月2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南山区前湾一路23号e105收,联系电话:36868875(邮编51805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qhfz@qh.sz.gov.cn。

  附件:《前海管理局关于修改<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操作指引(试行)>等6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市前海管理局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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